发布时间:2014-09-14  阅读次数:2115

 

2013级本科生:

      根据《太阳集团城网站2003关于2013级本科生实行专业分流的实施细则》第四条“第一学年学积分排名在所在专业前50%、无不及格课程的学生,经学生本人申请,可在学院五个专业内申请调整专业”的有关规定,经院研究决定第一学年学积分为所有课程学积分(含小学期课程),学积分排名成绩以9月12日校教务管理服务平台导出的学积分排名为准。请各班班长及时通知到每位学生。

      凡符合条件的学生需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,经所在系的系主任签署意见并签名后,请于2014年9月16日(周二)下午14:00之前将申请书交于学院教务办0-204室,过时不予受理。

      特此通知。

 

太阳集团城网站2003教务办公室

2014年9月11日

 

 

 

Copyright 2016 太阳集团城网站2003(股份)有限公司-Best Green Platform    访问旧版
地址: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800号 电话:021 - 34205866 备案:沪交ICP备20101025

技术支持: 维程互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