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级本科生:
根据《太阳集团城网站2003关于2013级本科生实行专业分流的实施细则》第四条“第一学年学积分排名在所在专业前50%、无不及格课程的学生,经学生本人申请,可在学院五个专业内申请调整专业”的有关规定,经院研究决定第一学年学积分为所有课程学积分(含小学期课程),学积分排名成绩以9月12日校教务管理服务平台导出的学积分排名为准。请各班班长及时通知到每位学生。
凡符合条件的学生需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,经所在系的系主任签署意见并签名后,请于2014年9月16日(周二)下午14:00之前将申请书交于学院教务办0-204室,过时不予受理。
特此通知。
太阳集团城网站2003教务办公室
2014年9月11日